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深化院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公开网站;校园广播站、电子屏幕、信息公开栏、宣传栏、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其他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二)查询方式
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公开网站检索获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学院师生员工和校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一号楼二层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1-7654335
电子邮箱:hsxyzsb@126.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79号
邮政编码:030031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院办公室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院自收到申请(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院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广大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附件: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doc